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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保证保险为宁夏企业带来通关红利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1日
央广网银川2月27日消息(记者徐升)2018年11月1日起,海关总署面向全国推广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记者从银川海关了解到,截至2月20日,银川海关共接收试点保险公司传输的“关税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共计21票,涉及担保金额共计647.23万元,涉及企业3家。
“以前我们采用银行保函和全额税款保证金的形式进行进口报关,资金占用很大,自从采用了关税保证保险模式通关后,缩短了货物在港停留时间,能节约两到三天的通关时间,大大降低了港口费用,并且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以2018年为例,全年的税款总额约为2500万左右,每笔税款资金占压两个月左右,采用关税保证保险模式后,盘活了流动资金,节省了银行融资成本。”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陈武说。
关税保证保险是税收担保制度的创新之举。由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关税担保,在货物通关时可享受海关给予的“先通关后征税”便利的保证保险。企业如未按海关规定的期限缴纳进口货物税款,保险公司将按照保单约定向海关赔偿企业应缴的海关税款及其滞纳金。
相较于传统的税收担保方式,保证金和银行保函存在申请手续复杂、申请周期长、授信额度低、融资成本高等诸多问题。关税保证保险的推出,可充分释放保证金所占用的企业流动资金,避免银行保函对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的占用,具有保费成本低、准入门槛低、通关时效强的特点,为中小型企业带来了通关红利。